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

驾驶高速三轮车盗偷大货车

来源:郑州晚报〔2006年07月29日〕

   作案20余次金额50余万元

  7月26日,经事先摸排侦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专案组分头出动,一举将这个号称“公路游击队”的周口淮阳籍特大盗窃团伙打掉,除有4人在逃外,臧国强、臧国伟、臧建、刘自科、吴传林等5名团伙骨干成员被成功抓获。 其中,犯罪嫌疑人吴传林在管城区尚庄附近开设了一处废品收购站,专为藏匿赃物。

  警方查明,2006年2月份以来,几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精心改装过的机动三轮车等作案工具,在新107国道梁湖段及周边区域对来往行驶中的大货车进行盗窃,作案多达20余起,整个过程如同演杂技,涉案物品有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电动工具、饲料、衣服以及各种生活物品等20余种,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

  办案民警了解到,该公路盗窃团伙内部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严密。其中,臧国强、刘自科、臧国伟等多人负责上路盗窃,而吴传林等人则负责窝赃,另有多人负责销赃。

  手段专业一偷一个准

  今年2月份以来,不少路过新107国道的司机向警方报案称,货车行驶过程中遭到扒窃,但具体的被盗地点却不清楚。案情引起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的高度关注。此后,该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些报警并案侦察。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杨警官介绍说,这些报案情况惊人的一致:都是夜间作案、被盗车辆都是敞篷或帆布蓬货车,以晚10时至次日凌晨5时居多。此外,对货物丢失的具体情况,报案司机多不知情。仅有一次,报案司机诉称看到了一辆蓝色机动三轮车,疑似盗窃车辆。

  民警事后调查到,臧国强等人盗窃的一般手法是:夜间纠集多名同伙一同乘坐机动三轮车上路游荡,一旦发现合适下手的大货车,立即加大马力赶上,并与其正面首尾相连,使两车在共同行驶中成为一体。随后,三轮车上同伙麻利地跳上大货车,用老虎钳、刀具等将绳索或帆布割开,将货车内货物扒到三轮车内,直到三轮车载满。

  “这帮‘公路游击队’太专业了,偷司机基本上一偷一个准!”杨警官介绍说,因为犯罪嫌疑人乘坐的的三轮车是‘正面追尾’,大货车倒车镜根本看不到,加之不少大货车夜间车速很高,驾驶员也比较疲惫,此类公路扒窃事发时往往不被发现。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位北京的司机将货拉到湖南后,才发现车上的货少了一半。

  作案三轮车时速达140公里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院,记者见到了该团伙使用的交通工具——一辆经过精心改装的机动三轮车。办案民警介绍说,与一般三轮车不同的是,该车所装的发动机达到了50多马力,动力强劲。此外,该车的变速、刹车等系统都进行了改装,在时速达到120~140公里时,可在几秒钟内彻底将车刹死。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该车车头上部焊接了一个两平米左右、离地约2米高的的云梯平台。据民警介绍,该平台的作用是,一旦三轮车与大货车头尾相连,犯罪嫌疑人可以从次平台爬上大货车。对小型货车,犯罪嫌疑人还可以直接扒窃。该平台的另一个作用是,扒窃下来的货物可以顺利通过这个平台被移进三轮车车厢。

  “别看就这辆破三轮车,一般皮卡警车根本追不上,摩托车就更别提了!”杨警官介绍说,此前为堵截抓获这个“马路游击队”团伙,该局交巡警乘坐的皮卡警车曾全力追击,但该团伙成员却又撒出了杀手锏——破胎钉。在后紧追的警车一旦压上,车胎很快爆裂,无法继续追击。曾有一次,民警当场鸣枪示警,而犯罪嫌疑人仍然驾车逃逸。

  民警实地调查发现,该团伙经常作案的新107国道金水东路至老107国道路段,全长数十公里,但却仅有一个红绿灯,不少车辆夜间行驶根本不会停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该团伙扒窃提供了有利条件。

  赃物都被转移外地囤积

  “他们干这种事,简直就是在玩命!”针对该案的一些特点,杨警官分析说,一般情况下,夜间行驶在新107国道上的车辆时速大都在120公里左右,最高的达到了140公里,加之路况复杂,双方驾驶员没有配合,两辆首尾相接的车辆即使连接再好,也不能保证不会发生事故。而人一旦被高速车辆甩开,往往伤情都相当严重。

  “他们这个团伙,每年都有成员死伤,可为啥一直没停手,关键是因为有高额利润刺激!”杨警官一针见血地指出,盗窃团伙的成本不过是一辆改装的机动三轮车及一些简单的作案工具,而一旦盗窃得手,得到的财物价值都有上万元,甚至数万元。

  此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多次赶赴周口等地调查案情时也发现,当地一些不法人员已经举家搬迁到本市,专以扒窃货车为生。

  因为长期进行公路扒窃,该团伙反侦察经验丰富。为逃避警方排查,该团伙根本不在本市销赃。每次得手后,团伙将有专人将货物连夜运至周口淮阳暂时囤积,并不急于销赃,而是等风头过后才择机出手。

  最多一次曾得手近9万元

  据警方提供的案例,2006年4月2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臧国强、刘自科伙同其他人员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107国道段扒窃一辆蓝色大货车上的货物,价值51561元。随后,几人将货物藏匿在吴传林在管城区开设的一处废品收购站内,然后销赃,非法获利。

  2006年5月4日凌晨、5月14日凌晨,臧国强、刘自科两人伙同他人分别在相同路段实施扒窃,分别盗得货物价值分别高达88576元、10170元。得手后,该批货物均在吴传林处藏匿。在5月14日凌晨该团伙实施的另一起扒窃案中,臧、刘两人及其同伙又从受害人秦某车上扒窃了10大包棉花,总重达850公斤,价值10000余元。

  目前,该团伙被抓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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